个体工商户可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

       11月以来,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合肥、淮北、芜湖等多地为申请人颁发首批直接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的改革创新举措在我省全面落地落实。

       因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特殊属性,过去对变更经营者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11月1日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等方面的延续,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有效节约了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制度成本。

文章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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